
北京知名律师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本诉终结与反诉继续审理
2009-04-09 10:08:32 来源:张志胜律师
企业注销应当经过法定程序,明确权利义务承继人
企业注销是企业作为法人资格消亡的途径之一。一般需经过股东会决议、提出申请、公告、清算确定承继人、工商登记注销等步骤。未经法定程序注销,并不能最终实现“逃避债务”的目的:债权人可以追索主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。正常情况下,企业注销应当确定被注销企业的权利义务承继人。
本诉与反诉相对独立,但不能被随意割裂
本诉,顾名思义,原告起诉被告之诉;反诉,在本诉的基础上,被告特有的一项权利,即,被告基于本诉向原告主张反请求的诉讼,目的在抵消本诉原告的请求。本诉与反诉在法律程序上独立,在主张请求方面相对。实践中,法院一般将同时处理本诉与反诉,判决结果也体现在同一判决书中;但是,并非必须如此,本诉终结后,可以继续审理反诉,从而用一个独立的判决了结反诉事宜。
针对已经注销的单位,如何追索债权
首先,得查询工商登记记录,找到该单位的主管机构或者权利义务接受人,如果记载明确则可以据此直接起诉该承继人。如果未能查找到相关承继人,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起诉该单位原股东,以滥用股东权为由,起诉相关股东。亦即,注销公司逃避债务不是长久之计。
(原创作品,切勿抄袭,侵权必究)
作者简介:张志胜律师,中共党员,法学硕士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,北京知名学者型律师,曾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专访;2005年,被司法部选调参加司法考试(律师执业资格考试) 阅卷,主阅论述题第三题。2006年参加美国华盛顿大学重点项目调研。张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来,一直专注于经济纠纷与刑事辩护的处理,成功办理案件上百起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。
联系电话:010-67675113,13718017337;张律师主页:http://www.yyylaw.com;驾车或乘车路线:京广桥下车即到。
- 大家都在看

伪造银行送款回单诈骗与票据诈骗罪、金融凭证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委托收款凭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